市应急局深入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以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加强建设 明确应急安全责任
明确领导责任。制定《
青州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属地责任。制定《进一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意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明确部门职责。调整建立了市安委会、市减灾委、市抗震救灾和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等指挥协调机构,新调整组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16个,建立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三管三必须”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进一步落实。
惩防并举,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集中整治。组织开展了“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活动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活动,实施联合惩戒。严格执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向社会公开严重违法和失信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专项培训。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分区域、分行业、分岗位组织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关口前移 创新安全执法方式
委托安全生产执法。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工作,委托13个镇街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以现场指导、案例分析、岗位练兵等形式对41名基层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养基层执法中坚力量。分类分级精准监管。综合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评级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施行“红橙黄蓝”四级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举报奖励社会共治。市安委会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有奖举报,发动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检举各类风险隐患和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了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机制。
夯实基础 加强应急保障能力
强化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应急救援力量44支7183人,组建应急处置专家队伍,指导应急队伍应急救援行动,配合补充应急队伍体系。加强体系建设。修订《
青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预案》《青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各类应急预案4950个,新修订防汛抗旱防台风预案、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50个。完善应急储备。修订完善《青州市应急救援手册》,及时更新应急资源物资、应急救援设备、应急救援队伍等,全面掌握我市应急资源现状,有效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目前全市已创建6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1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潍报全媒体记者郭庆滨 通讯员葛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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