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条具体措施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记者郭庆滨 通讯员孙广胜 隋海风)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市委部署安排,近日,
青州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关于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14条具体措施以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切实增强保障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把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积极搭建院企沟通平台,支持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助力供给侧结构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工程建设,以实际行动增强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感和干事创业信心。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刑法保护,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经营。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的合法民事权益,制裁各种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指导,促进和支持“放管服”改革,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大民营企业案件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努力实现胜诉民营企业的权益。
以优质诉讼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理念,坚持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完善破产民营企业“府院统一协调机制”,结合新旧动能转换工程,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制度的拯救功能,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促进民营企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诉讼权利,持续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项清理工作,提高涉民营企业案件办案质效。
建立保障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法院和工商联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积极推动企业商会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机制,高效集约地处理民营企业商事纠纷。对民营经济在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结合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律宣传工作,提高民营企业应对法律风险的意识,增强民营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持续强化以案释法工作,及时公布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推动形成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编辑:今日青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