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加快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
青州环保局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建章立制,强化制度保障。为确保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有序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正常运行,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青州环保局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运行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了法规宣教科和环境监察大队的职责及工作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强化制度保障,积极做好信用分类评价。
严格规范,做好信用分类评价。在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后,青州环保局及时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录入系统,不同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对应不同的分值,根据计分情况,分为红标、黄标、绿标企业。当年无记分记录的企业为环境信用绿标企业,以绿牌标识;当年有记分记录、累计记分11分以下的企业为环境信用黄标企业,以黄牌标识;当年累计记分12分以上的企业为环境信用红标企业,以红牌标识。2017年,共录入系统1276家条违法信息,其中列入红标企业13家,黄标企业1257家。
书面告知,确保企业及时知晓。青州环保局制定了《青州市环境保护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信用计分告书》,以书面形式告知企业违法违规被信用评价系统记分、企业环境信用标识等情况,并要求执法人员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一并送达该告知企业,确保违法企业能够及时了解本企业的信用评价记分情况。
强化监管,督促企业整改到位。青州环保局加强对环境信用黄标企业和红标企业的监管。对环境信用黄标企业,适当增加现场检查频次,限制参加环保评先评优活动;对环境信用红标企业,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适用于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依法责令其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对适用于停业、关闭的,依法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其停业、关闭。在强化监管的同时,指导和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并及时进行销分处理。
强化宣传,重塑企业环境信用。青州环保局利用执法人员一线执法的时机,将省环保厅致全省企业的公开信告知辖区内的重点企业、被处罚单位、日常监管对象和信访举报企业。通过宣传,引导企业环保自律,提升守法意识,同时也激发企业改进环境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一定条件和程序主动消除计分影响,重塑企业环境信用。(记者狄笑男)
编辑:今日青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