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记者从
青州市法院了解到,近日,
青州法院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定《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意见》从七个方面,着力增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努力为加快实现青州市“弯道超车”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全面贯彻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不同行业利益主体的工作要求,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动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妥善处理涉及营商的各类案件。充分运用刑事手段,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环境和谐稳定。加强产权保护,妥善处理涉产权保护案件,把产权保护法治化落到实处。依法审理各类合同和金融案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支持。
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实现。加强执行工作,全面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以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标,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依法追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的刑事责任,切实增强执行威慑,优化执行效果。
完善市场主体司法救治和退出机制。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完善“僵尸企业”退出机制,积极推动构建庭外兼并重组与庭内破产程序的相互衔接。严厉打击各类“逃废债”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府院联动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确保实现无震荡破产。
以诉讼诚信体系建设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信用保障。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持续完善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制度规范,严厉惩戒被执行人失信行为。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追究虚假诉讼、妨害作证等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完善对提供虚假证据、恶意拖延诉讼等不诚信诉讼行为的规制。推动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促进社会诚信建设,营造诚信营商环境。
完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有效发挥司法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加强与行政机关、商事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推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在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积极探索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投资类纠纷,支持当事人通过调解、公证等非诉渠道解决纠纷,减少冲突对抗,营造和谐投资氛围。
强化沟通协调和督导检查。建立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重点敏感案件通报机制,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制度,有针对性地督促检查、经常性地明察暗访涉及营商环境的司法活动,随时通报检查出的问题,以责任落实促进良好营商环境的建立。(记者郭庆滨 通讯员隋海风)
编辑:今日青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