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经济开发区严守工作标准,提升质量效率,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累计投资1000余万元,出动车辆6500余车次,清理垃圾70000余立方,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认真传达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有关精神,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认识水平和工作积极性。落实属地管理,实行“村两委干部包主街、党员包街巷、村民住户包宅院周边”的管理机制,切实做好生活垃圾清理、农作物秸秆处理、建筑建材堆放保存、村内坑塘沟坝围挡隔离等工作。严格工作标准,在要求保洁员进行街巷卫生日常清扫的基础上,雇佣临时人员对偏僻角落垃圾进行随时清理,做到“有人管事、不留死角”,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风清气正。由纪检监察干部会同环卫所和各管区工作人员,采取不定期检查、日常巡查、“点穴式”抽查等方式,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敦促整改。坚持“不让一个村掉队”,对思想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督促落实不力的有关党员干部,用好“四种形态”进行问责追责,并指名道姓通报曝光,确保其知耻后勇、迎头赶上。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促使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奖补资金,做到“有钱好办事”,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村民珍惜整治成果,增强环保意识、卫生意识和公共意识,自觉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时对前期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和好思路、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对有关党员干部进行表彰。加强日常监管,对主要道路、村内洼地、垃圾箱等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乱扔垃圾、乱倒污水者,并由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责令清理,实现长效保持。引导各村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肯定和确立前期工作中形成的好制度、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的长期巩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王云鹤)
编辑:今日青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