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云鹤)经济开发区坚持“三个严抓”,扎实做好今冬明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保障工作。
严抓组织调度,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机关干部全面包靠,村干部靠前服务的工作机制,通过入户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确保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孤儿、重点优抚对象、重大疾病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根据各村统计的困难群众数量,筹集拨付资金和物资,对困难群众逐户逐人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政策范围内的群众全部得到救助,救助资金、物资发放及时到位。
严抓基础保障,提升工作质量。采取重建住房与分散安置、租赁等方式,保障受灾群众入冬前全部有安全温暖的住所,同时落实因灾倒损民房补助标准,民房修复重建和维修补助资金在建设或修缮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足额发放到位,对自愿放弃重建的群众逐一建立台账并留存相关资料;落实生活补助标准,困难家庭按每人不低于135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今冬明春基本生活救助,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期间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发放粮油补助;抓好取暖保障,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因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而分散安置的受灾困难群众,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按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冬衣补助,每户不低于6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取暖救助,同时每户再补助清洁煤炭1000斤,并对新上取暖管网线路、房屋室内通风等进行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用气用电用煤安全。
严抓工作纪律,确保公正严明。统筹上级拨款、本级投入和捐赠资金的使用,加快资金拨付和救助政策衔接工作,确保民生综合保险理赔工作的精准合规、高效有序进行;对房屋重建、救助物资资金收发、困难群众救助等档案资料进行再梳理,对困难群众实行一户一档;强化监督检查,定期通报监督检查工作情况,严格落实自然灾害救助物资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确保专款(物)专用、重点使用,并由纪工委对瞒报漏报、执行不力、截留私分专项物资资金等问题进行问责追责,为受灾困难群众保障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严明的纪律保障。
编辑:今日青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