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下午,
青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青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刘希玉,副主任徐健生、刘永胜、于玮亭,党组副书记、常委会委员陈群光、董广凤,副主任俎海涛及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葛英煜,市法院院长尹洪阳,市检察院检察长高文军,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各镇(街、区)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审议了葛英煜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古城保护核心区内遗留问题与拟建项目审查情况和关于提请批准将石坊路北安置区建设项目、城东二期安置区建设项目、老党校片区安置区建设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定。
关于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刘希玉指出,要正确研判发展形势,全力做好下半年各项工作;加快“转调”步伐,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着力推进各项民生工程,确保社会事业与经济建设协调同步发展。
关于市政府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刘希玉要求,要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增强增收后劲;抓好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刘希玉要求,要进一步用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和配套资金,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工作,真正使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受益。
关于环保法贯彻落实情况,刘希玉要求,要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努力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治理;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共同维护和提高全市环境质量。
关于古城保护核心区内的遗留问题与拟建项目审查情况,刘希玉强调,要切实加强古城保护区的规划控制,严格项目审核把关,建立健全项目审批机制,加强监管,不断提高古城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关于石坊路北安置区建设项目、城东二期安置区建设项目、老党校片区安置区建设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情况,刘希玉要求,市政府要对资金严格审核把关,科学安排,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加大对融资款项的跟踪监管,切实防范和规避财政风险。
会上,葛英煜作了表态发言。
刘永胜主持会议。
(记者刘建丽)
编辑:今日青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