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青州市印发《关于狠抓全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21项具体措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推动干部作风实现根本转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意见》围绕“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弘扬新风正气、打击歪风邪气”三大工作重点,细化16项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督促各单位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具体办法,加强对上级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查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检查、专项治理和专项巡察;持续保持高压惩治态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严查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强化对“四个城市”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监督检查服务效能提升情况、服务企业情况、诚信建设情况;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同时,建立调度汇总机制,每周一调度、半月一汇总,每月成作风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建立联系包靠机制,实行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派驻机构、巡察机构负责人联系重点项目制度,靠上抓作风监督。建立社会监督评价机制,选聘干部作风社会监督员,组织对各部门单位干部作风情况进行量化评价。(记者郭庆滨)
编辑:今日青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