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将流转1850亩土地 集约经营收益返给村民 ◆构建“土地看护人”机制
省内“土地信托”第一单落地
青州
以往奔波忙绿在田间地头的何官镇南小王村村民,今后,他们将逍遥得不干活,不纳粮,还拿钱,为啥?祖祖辈辈农民出身的南小王村党支部书记孙国贞嘴里蹦出“信托”两个字。背景是,12月13日,
青州市与中信信托共同推出山东省内首个土地流转信托项目,一期将流转南小王村晟丰土地股份合作社的1850亩土地。这些土地将由中信信托公司以信托模式按市场价格流转下来,再租给“更会种地的人”来耕种,集约经营收益返给村民,构建起“土地看护人”新机制。
何官镇南小王村位于青州市东北部,从2008年9月,该村村民就以所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了青州市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进行土地流转。
南小王村党支部书记孙国贞告诉记者,实现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对增加村集体收益方面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目前,他们合作社一共拥有1850亩土地。但是,由于资金短缺、科技支撑薄弱、研发能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等诸多问题,制约着南小王村当地农业长远发展。
虽然还不能完全说清信托到底是个啥东西,但在村支书孙国贞看来,这是个好事,因为今后村民们的收入更有保障了。
“原来合作社很难抵御大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托过来以后,承诺每亩地纯利润给老百姓不低于3000块钱,我们现在有底了。”孙国贞对记者说。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决定》中,新增加了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担保功能,在承包经营权权能的扩大中具有根本意义,这样,农民可以利用承包经营权获得金融支持,发展现代农业,从事适度规模经营。
此次推出的土地流转信托,意味着,农户与农户之间,农户与其它主体之间,可以通过土地股份化,实现联合,推进农业产业化。
记者了解到,此次中信信托将把土地经营权变为财产性信托项目,村民将获得信托受益权,土地集约化经营后的地租收益和浮动收益,将返还给村民。
在专家看来,信托这种方式让农民做土地流转,农民的获益要比以前更多了。此种模式既解决了农村发展的融资问题,也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分离,将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托化,能把土地流转原来自发、行政的捏合方式,转变为信托模式,增加了土地的金融属性,实现市场化有效的增值,让农民分享更多的财产性收入。
与此同时,土地流转不能使农民失去土地,引入信托制度就是要构建”土地看护人“机制,实现农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同时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充分实现土地适度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推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农业产业发展走上更规范、更科学的道路。 (记者郭庆滨)
编辑:今日青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