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市社会保险工作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通过完善制度、落实政策、调整待遇、提升服务,使社会保险更多惠及民生,促进了社会和谐。
一是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让他们及时享受到社会发展成果。全市23050名企业退休职工人均月增养老金221元,增幅达15%。
二是扩大企业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保障了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按有关规定全额纳入统筹基金支付,一次性救济费根据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十五分之一纳入统筹基金支付。
三是加强社区管理,规范了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在城区15个社区全面推行《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标准》,提升了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四是实现新老农保并轨运行,方便了老年人待遇领取。先后将9万多名参保人员的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了新农保个人账户,完善了参保信息,保障了个人权益。
五是调整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了群众预期。连续两年提高了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由之初的每人每月55元逐步提高到65元,惠及14万城乡居民。
六是提高居民医保统筹层次,方便了城镇居民看病就医。实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潍坊市级统筹和门诊费用统筹,住院报销比例和慢性病门诊费用支付限额进一步提高,减轻了居民看病负担。
七是建立职工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妥善解决了大病职工因病致贫问题。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后,累计负担超出上年度潍坊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的部分,再报销70%,最高限额50万元。
八是提高职工医保待遇,减轻了职工医疗负担。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进一步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7.8万元提高到10万元,大额医疗保险由27万元提高到40万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进一步提高,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一、二、三级医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96%、92%、90%、88%和98%、96%、95%、94%;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进一步增加,支付范围进一步扩大。
九是提高弱势群体社保待遇,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10元提高到555元;一级至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按246元、236元、226元、216元、206元、196元的标准增加;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按配偶每月增加89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67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
十是积极推行便民利民措施,赢得了群众“点赞”。免费将13万册《医保指南》送到参保职工手中,先后为23万居民采集信息、免费制作发放社保卡,将职工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院扩大到72家,医保个人账户使用支付范围进一步扩大,职工住院治疗手续继续简化,工伤、生育保险实现了定点医院联网结算,退休待遇计发全面提速。(社保宣)
编辑:今日青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