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三八六”环保行动加快生态美丽
青州建设的意见》和《
青州市淘汰黄标车实施方案》的要求,青州市财政局积极部署,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并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黄标车淘汰处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2013年12月10日前,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必须率先完成淘汰黄标车(贴黄色环保标志的高污染排放车辆),敲响了全市淘汰黄标车的倒计时钟。
按照全市环保动员大会的工作部署,市财政局成立了分管局长任组长的淘汰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具体负责科室和工作人员,确保工作积极推进。强制报废符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的车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带头淘汰黄标车;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黄标车处罚力度,倒逼淘汰。
截止到目前,据相关部门初步统计,全市共有黄标车2300余辆,其中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27辆。2013年12月底前,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率先完成淘汰黄标车工作。
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2014年6月底前,重点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大中型营运黄标车;2014年12月底前,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登记的黄标车。制定高效工作机制,将与市商务局、环保局联合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加强申报资料审核和信息统计存档,对符合条件提前淘汰的非财政供养黄标车,将按照上级规定标准给予适当财政补贴,以推进淘汰黄标车工作。 (郝立刚)
编辑:今日青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