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日下午举行的
青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暨闭幕式上,代表们审议通过了关于
青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州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报告的决议。《关于青州市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报告》成为人代会决议后,具有了法律效力,为黑虎山水库、大郇、赤涧三处城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高压线”。
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是一项造福当代、惠泽子孙的民生工程。依据这一决议,在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饮用水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对已建成和在建的项目,分别拿出处理意见,限期解决;一级保护区内确需建设的项目,由市政府按《青州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办法》的规定从严掌握,认真审核,提出意见,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批准;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确需建设的项目,由市政府认真审核批准,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据悉,在水源地保护升格为人代会决议之前,青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还分别将云驼风景区保护和古城保护升格为人代会决议。至此,青州已经在连续三次人代会上,以人大决议的形式划定了三个“保护区”。“保护区”内,不经人大批准通过,任何人都无权批建项目,真正把重大事项决定权交给了人民代表和人代会。 (记者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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