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3年春运工作,保障春节旅客运输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
青州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山东省交通系统节日运输暂行办法》规定,从1月12日至17日对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验,以确保春运道路交通安全。
春运期间是人流、物流、车流的高峰期,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特别是寒冬腊月,阴雨、雪、雾等恶劣气候增多,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该局早安排、早部署严格按国家标准,对全区参加春运机动车辆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据了解,本次上线检测的车辆我市客运车辆709辆,凡不参加检测和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参加春运。并对合格车辆发放“春节道路客运证”。
同时,该局还认真落实“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责任制,严格行政问责制,确保车辆检验工作落到实处。
据悉,检测主要内容包括车容车貌、安全设施设备、车辆营运证件、驾乘人员资格、承运人责任险及GPS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情况等,春运车辆检验采用上线检测和人工检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除车辆上检测线检测外,还确定专人对车辆制动、方向、导向轮胎、座位、安全门、行李架,以及行车记录仪和GPS、灭火器等配备状况进行检验。对擅自改装改型、加大轴距、加卧加座、卧铺客车加装车顶行李架等严重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一律不予通过检验,并责令单位、车主及时纠正、恢复原状,重新检验。
据交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不参加春运检测的车辆将依法予以查处。车辆所属企业负责外检初查,检查合格后检查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客运办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合格的车辆再上线进行检测。为严格相关检测程序,运管所、客运办派驻专人到
青州市顺通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现场办公,做到严把车辆检测关、严把技术等级评定关,严格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人情车、关系车和乱收费等现象发生。
通过检测,有效杜绝了带病车、问题车、隐患车从事旅客运输经营。对检测合格的车辆,即将核发“春节道路客运证”,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达标后再核发春运准运证,对未取得合格证的一律不得从事春节旅客运输,切实从源头上保障春运安全。(记者郭庆滨 通讯员韩荣国 王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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