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尾来临,
青州市及早行动,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全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截至目前,先后受理拖欠涉及农民工3800余人,金额4841.4万元,已解决拖欠数额4071.4万元。
成立组织,健全机构。成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选调懂业务、干劲足,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清欠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同时,完善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建立工作台账,跟踪办理,逐一销号,确保市域内发生的每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专人管,有专人协调。
严格建筑市场监管。把农民工工资清欠列为建筑市场日常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摸清底数,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严格落实建筑市场主体考核制度,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和恶意讨薪行为。对不按规定制作工资发放表、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的行为进行依法监察,对尚未解决的拖欠工资案件列入检查重点;检查施工项目是否按规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不按规定按时足额预存保证金的企业依法处罚,限期补交;检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以及违法使用童工及未成年工行为,坚决责令整改,依法查处。
同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准入的通知》,从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企业、设计单位、监理企业等各个市场主体着手,提高外地入青企业准入的资质等级,对发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坚决清出
青州市场。建立了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加大建筑工人养老保障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的收缴力度,确保足额收取,保障建筑工人权益。健全完善解决拖欠问题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公安、劳动保障、司法、信访等部门的协助支持,鼓励施工企业和农民工通过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利,依法解决拖欠问题。
建立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加大企业劳动保障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缴力度,确保严格按规定足额收取,保障建筑工人权益。目前,已先后收取劳动保障金814万。同时,强化系统内部各职能部门联动监管,对存在拖欠行为的企业,在市场准入、评先树优、企业资质、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限制,形成“一处拖欠,处处受制”的长效机制,依法解决拖欠问题。(兴泉 马坤)
编辑:今日青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