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西南山区多条省、县道公路频繁出现护栏配件丢失、护栏脱落等情况,严重影响防护功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市交通运输局在日常道路巡查中发现情况后,迅速采取措施,第一时间安排公路养护部门对护栏进行修复,并对事发地段及周边地区加大巡查力度,防止护栏再次被盗,确保道路行车安全。同时,赶赴事发地点收集信息,向辖区派出所报案。
王坟派出所、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出警,在我局工作人员发现“再盗损”的第二天,查实了作案人员所用交通工具,锁定了嫌疑人身份,并迅速将其捉拿归案,同时在废品收购站发现了被盗的护栏配件。经审讯,嫌疑人对盗损护栏配件并将其出售获利的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有序办理中。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第一款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温馨提示
公路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一道屏障,任何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有,切莫因私利而损害公众利益,触犯法律红线。交通运输局将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举报电话:3268537、3209288),对于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编辑:今日青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