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业户,各相关单位:
全面使用“场所码”是省委、省政府为做好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做出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落实最小单元防疫管控的有效措施。为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加强各类场所“场所码”管理,维护全市疫情防控稳定大局,现通告如下:
1、坚持“全域持码开放、全员扫码出入”。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经营类服务以及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申领“场所码”,规范打印张贴使用,并严格落实进出扫码登记的要求,做到“逢进必检、凡进必扫、不漏一人”。
2、上述场所在扫码结果出现异常时,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3、各类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消毒、全程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
4、七天内没有进行核酸检测,健康码核酸检测信息显示黄色标牌的市民,禁止出入公共场所,相关单位(业户)有义务提醒市民就近进行核酸检测。
对不遵守上述规定,拒不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的,将由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对相关单位(业户)采取以下措施:
1、媒体曝光,责令其申领、张贴并正确使用场所码,待验收通过后方可营业。
2、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市委疫情指挥部 3289793
王府街道 3701011
益都街道 3821011
云门山街道 3819101
黄楼街道 3831011
弥河镇 3800786
王坟镇 3731011
庙子镇 3781011
邵庄镇 3851011
高柳镇 3861011
何官镇 3571011
东夏镇 3511025
谭坊镇 3841011
王母宫发展区 3521035
经济开发区 3521061
青州市委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编辑:今日青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