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快速妥善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山东省、潍坊市有关政策文件通知要求,近日
青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辟处理农民工工资争议“绿色通道”,挂牌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专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
该院新成立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全部由持有人社部核发的仲裁员证并具有丰富农民工案件处理经验的业务骨干力量组成,通过畅通受理渠道、优化办案流程、发挥制度优势等方式,实现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的“快立、快审、快结”。
畅通受理渠道,实现案件“快立”。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到有案必立,申请材料齐备的,当场立案;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及时予以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对欠缺非主要立案材料的,实行容缺受理。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口述方式申请。
优化办案流程,实现案件“快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实行全程优先处理,立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仲裁事项一次性通知当事人。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对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合理确定答辩期和举证期限,采用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送达仲裁文书。探索并逐步推广“要素式”办案方式,围绕争议要素开展庭审,缩短庭审时长、缩减审理时限。
发挥制度优势,实现案件“快结”。确保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争议案件在立案后30日内审结,从而可使审限缩短30%-50%。对符合终局裁决的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一律适用终局裁决;合法拆分复杂的争议案件,对其中所涉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部分依法适用终局裁决。充分发挥先行裁决、先予执行裁决、当庭裁决等仲裁制度优势,提高仲裁工作效率,实现农民工工资争议快速案结事了。
与此同时,不断完善调裁衔接机制,充分发挥调解的基础性作用,柔性化解农民工工资争议纠纷,将劳资双方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健全裁审衔接机制,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加强法律援助,主动协助农民工申请司法援助或工会援助,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工资合法权益,打通农民工维权的“最后一公里”。 记者 郭庆滨 通讯员 邓兆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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