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文明办通报了2018年度山东省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情况。
我市以96.172分的成绩在诸城、桓台、荏平、广饶、金乡、沂水、邹城等全省8个新进全国县级提名城市中位列第1,在全省15个全国县级提名城市中位列第4,在全省21个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位列第7,全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据介绍,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是城市发展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
青州人民多年来的美好夙愿,更是全市上下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要求,我市将创建内容具体化,采取常态创建与集中攻坚、集中整治与日常整改、自查整改与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实施市容环境、城市社区暨住宅小区、饮食服务业等”十大综合提升行动“,把创城任务区划分为32个网格,市级领导每人负责一个网格,担任网格长,相关部门、单位为副网格长单位和网格成员单位,全员动员,整体发力。分别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切实管用的管理办法和激励政策,制定了《
青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我市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养城市为目标,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提升城市功能,制定了城市基础设施三年提升计划。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我市把思想道德建设作为重头戏、着力点,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核心和灵魂,夯实城市文明根基。
(文明轩)
编辑:今日青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