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的吴某、刘某两人为牟利,鼓吹“扶贫济困、均富共生”,在青州组织、领导“善心汇”传销活动,短短一年多时间,两人就成为A轮功德主,分别发展下线14层、11层,共有2400余人被骗。近日,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善心汇”是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在海南省非法成立的传销组织,打着“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幌子,依托网络平台,以高额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为诱饵,不断发展会员,吸收资金进行传销活动。2017年,公安部对该传销组织进行查处后,青州市公安局按照上级要求,对辖区展开调查。
2017年7月26日,青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发现,吴某、刘某两人在青州组织、领导“善心汇”传销活动,传销成员大部分是企业职工、下岗职工。该传销组织通过网络、微信群宣传,鼓吹“扶贫济困、均富共生”,以变相的行善方式帮助别人。经调查,短短一年多时间,仅在青州就有2400余人被骗。吴某积极发展下线,拓展人员,属于A轮功德主,已发展下线14层,共计1145人;刘某在该组织中属于A轮功德主,已发展下线11层,共计1290人。截至案发,吴某剩余善心币11万余个,刘某剩余善心币近11万个。
近日,青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吴某、刘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李传林)
编辑:今日青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