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州市面向援鄂医务人员定向招聘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0〕4号)文件规定,现面向我市由省统一组织支援湖北疫情防控工作的医护人员定向招聘5名控制总量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
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护理岗位4个,青州市人民医院护理岗位1个。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服从组织安排,积极投身湖北抗疫工作一线,圆满完成任务;
2.身份为非事业在编、非控制总量内人员;
3.具有相应执业资格;
4.应聘人员只能应聘援助湖北疫情防控工作原选派单位相应岗位;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定向招聘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交流、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青州市援鄂医务人员定向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16:00
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青州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
报名联系方式:0536-3221673
报名结束后由市卫生健康局调取应聘人员档案,按有关规定审核档案材料。档案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谈交流和考察范围。
五、面谈交流与考察
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局相关人员组成3-5人考察工作组,开展面谈交流与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组对进入面谈交流与考察范围的人员分别进行面谈交流,了解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现实工作表现特别是援鄂期间的工作、思想情况。面谈交流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按抽签顺序确定面谈顺序。面谈的同时,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向工作小组提供个人现实表现总结材料。面谈交流与考察结束后,由考察工作组形成书面考察材料,综合判定是否符合聘用要求,提出聘用意见。考察工作组建议聘用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面谈交流与考察的时间、面谈交流与考察程序等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市卫健局板块(http://www.qingzhou.gov.cn/xxgk/SWJJ/)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分别由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和青州市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经市卫生健康局研究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九、其他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简章由青州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536—3221673,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10日
编辑:今日青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