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官制度在我国源远流长,形成了一系列颇具中国特色的机构职能和监察法规,宋太祖赵匡胤为了牵制州郡行政长官,在各地派驻“纪委书记”,叫做通判,专门从事监察地方官员及其所属的部吏,号称“监州”。到了南宋,人才辈出,涌现出了10多位御史、通判、谏官等监察官员,郭磊卿就是其中之一。
郭磊卿(1186—1239),字子奇,号兑斋,船山村人(现属浙江仙居县城关镇),曾任严州通判,左正言(谏官)兼侍讲,名列“端平六君子”、“嘉熙四谏”。
嘉定元年(1208)郭磊卿通过考试选拔,授迪功郎一职,后出任湖南湘潭县丞,在他任县丞的这段时间里,发生了一件事,充分显现了他除邪扶正的凛凛风骨。当时在其辖区内发生了一起案件,由于县令屈从于劣绅,故意将案件错判,辨明是非的郭磊卿据实提出纠正,却被拒绝,于是郭磊卿据不妥协,辞职还乡。
“知而不言,不重负上耶?”
嘉定七年(1214年)郭磊卿中进士第,初任邵州州学教授,嘉熙年间任枢密院编修兼兵部侍郎官、左正言(谏官)兼侍讲,纂修国史。作为一名言官,郭磊卿弹劾权幸,无所忌避。当时权相史弥远的亲信余天锡自恃理宗之立有“定策恩”,藏污纳垢“人才猥劣,且门庭秽集”。郭磊卿挺身而出,毅然上疏劾奏:“臣闻鸱鸮入林,凤凰远去;豺狼当道,驺麟自藏。不仁者在高位,则抱璞怀德之士莫之敢近矣。陛下欲聚群贤以兴至治,股肱喉舌之任,乃使庸邪厕迹其间,是却行而求前也。”同时,郭磊卿斥责余天锡“谄交权势,谲取科名,有德有言之莫问,惟黩惟货而罔极。”可是奏折上去却犹如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反应,郭磊卿拳拳之心得不到当时理宗皇帝的理解,许多大臣也规劝郭磊卿别一意孤行,自讨苦吃,弄得自己下不了台。但开弓没有回头箭,认准了的事情就要一做到底。面对上奏无人理会的尴尬,以及身边大臣劝其收手的告诫,困境之中郭磊卿身上的“仙居硬气”开始迸显,大义凛然道:“上不以不才使厕朝班,知而不言,不重负上耶?”继续搜集余天锡劣迹恶行,连奏三章,终于使理宗皇帝不得不将余天锡罢官。
“郡政不逮,多所正救”
端平三年(1236年),郭磊卿由太社令来担任“添差通判”,期间,以培养儒学人才为己任,用朱子理学来教育当地学子,凡有私心求取利益的人“辄叱去”,当地政令有什么不足的地方,他想方设法进行补救。某月,上级掌管督察的官员来严州,将许多百姓诉状交给郭批阅。快将近中午时,郭磊卿“从容剖决,大抵以厚风俗,媺教化为本”,本着有利于“敦厚风俗、教化民众”的精神剖案,使那些习惯舞文弄法的奸猾之徒受到惩治,赢得了人们深深的崇敬,时天下皆“想望其风采”。
“愤不得言,郁然而卒”
嘉熙三年(1239),郭磊卿任枢密院编修兼兵部侍郎官、左正言(谏官)兼侍讲一职,面对“三世相位,势可炙手,怙权不法”的丞相史嵩之,磊卿义无反顾,拟章劾奏,不料为史嵩之“耳目所得”,先行一步,以明升暗降之法调任郭磊卿为掌管皇帝起居记录的起居郎,磊卿“愤不得言”,只得离京求去。谁知又被史嵩之戏耍,他一边“以书留行”,一边又入报皇帝遣使羁留,“宣押入国门”。“磊卿进退两难,郁然而卒”,年仅54岁。郭磊卿敢于抗节直言因而名闻遐迩,理宗皇帝后来也对郭磊卿的“立朝鲠直”表示“念之不忘”,特赐谥号为“正肃”,赠宝章阁待制,并在县城立“正谏坊”以示旌扬。(孙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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